高汤的咸鲜、虾油的醇厚,把泡面那种原本廉价的油炸气息,转化成了一种具有层次的、复古的香气。面条在八十五度的水温中,保持了一种近乎顽固的Q弹,咬下去时,你能感觉到它在跟你的牙齿角力。
第一口汤进去,我的胃简直想跳一支探戈。
这滋味,太「不合规矩」了。
它既不高级,也不低俗。它在一种极度的随兴与极度的讲究之间,找到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平衡点。
我想到了志诚。志诚吃泡面一定要严格按照包装上的指示:五百毫升水,煮三分钟。他觉得规则是神。
但我眼前的林克,他打破了所有的规则,只为了让这包三块钱的泡面,在我的胃里开出一场盛大的派对。
「你煮面……一直都这麽罗唆吗?」我一边喝汤,一边斜眼看他。
「不是罗唆。」林克重新拿起镊子,对着一个相机齿轮哈了一口气,「是尊重。每一种食物出现在你盘子里,都有它想表达的弧度。你得听懂它的气流,才能把它带回地面。」
我听着这话,心里突然有种被电到的感觉。
「听懂气流」。
这男人,跟那些只会看酒标和价格的人,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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