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上战场,我就得穿最锋利的铠甲,管它是不是别人的。

        虽然感觉像是在弄虚作假,但安然劝我把那一头接发留着。

        按她的话说:“哪个女人不贴假睫毛、不做指甲?你这接发又有什么区别?再说了,这头发披在你肩上简直美呆了。”

        相比之下,安然今天的打扮就朴素多了。她穿了一条借来的灰色连衣裙,脚上踩着一双从包底翻出来的平底鞋。

        这感觉挺怪的,我竟然在打扮上盖过了她。要知道,她一直是大美女,而我在变成“乐希”之后,总是暗戳戳地希望自己能有她一半漂亮。

        上午九点半,那辆熟悉的黑色轿车准时停在楼下,接我和安然去法院。

        奇怪的是,酒店门口竟然空空荡荡,没有围堵的记者。我和安然钻进车里,她也嘀咕这事儿透着古怪。

        法院离这儿只有十分钟车程。车刚拐过弯,我就明白那帮记者去哪儿了——全在法院门口守株待兔呢。

        而且不光是记者,法院门口的台阶上和草坪上黑压压的全是人,少说也有几百号。

        有人举着牌子,有人在喊口号。

        哪怕隔着豪车的隔音玻璃,外面的声浪依然清晰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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