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窗小说 > 耽美小说 > 挥剑诗篇 >
        有蛮族血统的斯坦恩最忌讳被人称作杂种,瞬间怒火飙升,双手大剑寒芒一闪,干脆利落地把来者劈成了两半,鲜血飞溅!

        那群强盗见斯坦恩竟超出他们预料的强悍,脸色都不禁大变。小头目脸色铁青,厉声道:“你们几个去给我宰了那狗种!我去抓那小妞儿!”

        他大概以为喀秋莎是个女娃儿所以比较好对付,故此连兵器都不用,而是取出捕奴用的套索掷向喀秋莎,企图把她生擒活捉。

        喀秋莎方才被羞辱,早就憋了一肚子火,刚好拿这小头目来发泄。

        她灵活地躲开了小头目抛过来的套索,猛然一个跟斗翻到小头目面前,双脚夹住他的脖子将他撂倒在地,紧接着没有一丝犹豫,双腿用力,“喀”地扭断了他的脖子。

        另一边,斯坦恩也快要结束战斗了。

        那几个强盗的战斗力和他相差太远,就算是以寡敌众,对他这个身经百战的佣兵来说也毫无压力。

        他的双手大剑上沾满鲜血,脚边横七竖八地躺着强盗们的尸体,有的被腰斩,有的被斩首,还有的被开膛破肚肠子散落一地。

        当喀秋莎跑到他身旁时,他已砍断了最后一个强盗的双腿。

        那强盗躺在地上痛苦地哀嚎,斯坦恩高高举起大剑,把剑尖对准地上这可怜虫,尔后用力刺下,结果了他的小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