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地区检查院对沼田夫妇各方面的精神状况进行了分析鉴定。结果表明,他们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是在9月17日。

        审理的程序,仍然以起诉人宣读起诉书,判定被告人的正身,听取被告人对起诉书中所列罪行的供认与否,以及听取检查官的陈述等传统方式进行。

        开庭前,法院采纳了受害人市田绫子的证言。

        1994年10月15日,东京地方法院的一位陪审法官与书记官来到地处东京上高地帝都旅馆附近的大和医院。市田绫子还在这里疗养。

        市田绫子正在病房里给盆花浇水,俨然一副刚经过生死劫难,元气大伤的惶恐神情。她一边浇花一边注意着房外走道里走来的两个男子。

        这是两位不曾相识的男子。

        年龄大约在40左右。

        脸膛晒得黑黝黝的,绫子立即警觉到,这两个人可能是冲自己来的。

        来人走到了她身边,同时也使她紧张起来。

        “您是市田太太吧?”其中一人停住脚步对她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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